法制網訊 見習記者範天嬌 近日,安徽省馬鞍山市花山區檢察院以涉嫌濫用職權、受賄罪依法對含山縣環峰鎮原黨委書記丁佑常提起公訴。
  經查,丁佑常在任縣發改委主任期間,負責組織申報“資源節約和環保中央預算內投資備選項目”工作,違規上報某公司申請材料,致使國家資金損失400多萬元。此外丁還收受他人賄賂數10萬元。  (原標題:濫用職權 馬鞍山一鎮書記致國家損失400萬被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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